本指引所称主动公开是指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 (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和派出机构设置情况。 (三)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政策执行、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四)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金融统计数据。 (五)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履行职责所产生的适合对外公开的有关业务信息。 (六)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七)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费用预算、决算信息。 (九)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 (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和采购结果。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应急管理工作应予以公开的信息。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行员录用、招聘信息。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政务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认为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务事项主动公开的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开: (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官方网站。 (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三)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或其他会议。 (四)机关办公场所的公告栏、公开栏等。 (五)档案室。 (六)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群众对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来电或来信方式提出。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联系电话:022-23209445 工作邮箱:tjpbczwgk@126.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30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