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的主动公开是指滨海新区分行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滨海新区分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滨海新区分行的职责范围、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政策执行、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四)适合对外公开的货币金融统计数据。 (五)履行职责所产生的适合对外公开的有关业务信息。 (六)根据天津市分行授权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七)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八)滨海新区分行实施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 (九)滨海新区分行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和采购结果。 (十)滨海新区分行应急管理工作应予以公开的信息。 (十一)政务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以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和滨海新区分行认为应该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官方网站。 (二)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三)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或者其他会议。 (四)办公场所的公告栏、显示屏等。 (五)档案室。 (六)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东路59号 联系电话:022-66239117 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东路59号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300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