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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设定依据

审批依据

收费依据和

标准

行政相对人

类别

受理(初审)

职能部门

审批决定

1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0项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1号)、《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 l号)

不收费

法人、其他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初审)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国库科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2

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216项: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

不收费

法人、其他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初审)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货币金银科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3

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审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80号 后经两次修订)第二十六条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2号)

不收费

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初审)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货币金银科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4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1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二)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项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第526项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第518项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不收费

法人、其他组织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国库科

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国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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