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服务指南
办理事项:加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
业务类别:外汇管理类
办理部门:经常项目处
联系电话:022-23209236
一、办理事项概述
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需通过加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二、适用金融机构范围
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法人及分支机构
三、办理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
四、办理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加入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系统审批表。(表样后附)
2.《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国际收支部门出具)。
3.《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结果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国际收支部门出具)。
(二)办理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机构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核对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收到机构信息申请材料后,核对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系统准入。经核实无误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系统中开通对应业务系统的权限,并告知金融机构。
(三)办理时限
当日办理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7:00
(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服务指南--加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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