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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

 字号 文章来源: 2018-11-27 0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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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服务指南

办理事项:加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

业务类别:外汇管理类

办理部门:经常项目处

联系电话:022-23209236

一、办理事项概述

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需通过加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二、适用金融机构范围

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法人及分支机构

三、办理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

四、办理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 申请加入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系统审批表。(表样后附)

2.《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国际收支部门出具)。

3.《金融机构标识码申领结果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国际收支部门出具)。

(二)办理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机构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核对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收到机构信息申请材料后,核对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系统准入。经核实无误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在系统中开通对应业务系统的权限,并告知金融机构。

(三)办理时限

当日办理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7:00

(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服务指南--加入个人外汇业务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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