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工作动态 区域金融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金融数据 热点专题 政务公开 公告信息
 
高级搜索
  |我的位置:天津市分行 > 办事指南 > 办事流程

关于尽快报送2018年度存量权益数据的通知

 字号 文章来源: 2019-08-27 10:34: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及相关规定,我分局已对辖内截至目前尚未参加2019年FDI联合年报的企业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进行了业务管控。管控期间企业无法正常办理资本项下业务。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未按时办理2019年FDI联合年报的企业,仍可登录“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进行报送。在9月30日(含)前完成报送的,可向外汇局提出申请解除管控,不予处罚;对于9月30日后进行报送的企业,我分局将按《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