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服务指南
办理事项:申请加入天津金融城域网
业务类别:金融科技类
办理部门:科技处
联系电话: 022-23209245、022-23209921
一、办理事项概述
天津金融城域网是指用来在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市辖区内各金融机构之间交换特定信息的计算机通信网络。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作为网络核心与各联网金融机构连接,联网金融机构作为网络参与者申请连接到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加入天津金融城域网。
二、适用金融机构范围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人民银行制度规定必须接入天津金融城域网开展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级和分行级)、小微金融机构(中型、小型、微型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主动申请接入城域网。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
<天津金融城域网入网管理办法>
和
<天津金融城域网小微机构金融专网管理细则>
的通知》(津银发〔2017〕22号)
天津金融城域网小微机构金融专网管理细则>
天津金融城域网入网管理办法>
四、办理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材料目录
(1)金融城域网入网资格申请表(后附);
(2)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信息通知书(复印件);
(3)金融城域网接入技术方案;
(4)金融许可证或监(主)管单位批准成立(开业)文件(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小微机构申请材料目录
(1)天津金融城域网小微机构金融专网接入申请表(后附);
(2)人民银行业务系统准入许可文件,即人民银行业务部门准许接入访问相关业务系统的批复或说明文件(复印件);
(3)金融城域网接入技术方案;
(4)机构委托相关人员经办金融城域网接入事项的委托书;
(5)金融许可证或监(主)管单位批准成立(开业)文件(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二)办理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机构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书面审核。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3.网络连通性测试。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申请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筹建接入网络(含申请开通运营商通信线路)并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提交金融城域网入网连通申请表(后附)。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收到入网连通申请后,应根据需要实地核查该联网机构是否满足各项入网要求,对于符合入网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开通网络。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左右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7:00
(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服务指南--申请加入天津金融城域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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